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穗法宣)一名来自广西的女大学生,因为抑郁症发作,将自己最好的朋友从11楼窗台推了下去,致使对方坠楼死亡。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9月12日下午,26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前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某住宅小区探望好友傅某时,因精神不稳定,将好友杀死。陈某曾经就读于广州的一所民办大专。据陈某交代,当时,因为自己的工作和感情都出了问题,于是就想到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傅某,当天下午,陈某来到了傅某家中。
两人从上午11时一直聊到了下午3时多。陈某的心情突然变得暗淡起来,突然产生了要将好友杀死,然后自杀的念头。“我想到了下面也有人陪我。”陈某在法庭上说。
随后,陈某来到厨房中,找到了一把菜刀,回到客厅后,就拿菜刀砍向坐在沙发上的傅某。傅某挨了一刀后,想从陈某的手中夺过菜刀,两人因此而扭打在一起。傅某还不断地说,你冷静一点,要钱的话我可以给你。
但是陈某却没有因此而冷静下来。后来,傅某夺过了菜刀,还砍了陈某头部一刀。傅某冲到了窗口边大呼救命,陈某则不顾头部的刀伤,冲到窗口边抱起傅某的双腿,将其推出窗外。傅某从11楼跌落到二楼的平台上,当场死亡。
杀人后的陈某并没有选择自杀,而是从好友的房间中找了套衣服,将自己沾满鲜血的衣服换掉,然后又打了电话给父亲和网友,直到警察赶到,陈某告诉警察,自己头脑发热杀了人。
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表示,陈某患有双向障碍,案发时为无精神病症状的抑郁,所以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差,因此可以从轻处罚。而陈某在法庭上的表现也比较怪异,不仅说话声很轻微,显得有气无力,而且在进出法庭时,全然不理会到场的父母,只是口中喃喃自语。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新闻链接
6000多抑郁者杀人
据悉,2007年全国司法精神病学术会议提供的一份数据显示,从2002年至2006年,有6000多例抑郁症杀人案例,有五成病人杀人后自杀,犯罪行为很极端。有医学界人士表示,抑郁症发病是间歇性的,属于潜在危害,如果发现自己长期情绪低落,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且严重失眠,应立即向医生寻求帮助。